問題來源:
(1)取得含稅旅游費收入共計480萬元,,向境內其他單位支付旅游交通費40萬元,、住宿費20萬元,、門票費10萬元、簽證費1萬元,;支付本單位導游餐飲住宿費共計3萬元(上述金額均為含稅金額),。為該旅游項目向境外旅游公司(境內無機構、場所)支付境外旅游費34.98萬元,。
(2)將2018年4月在公司注冊地購入的一套門市房對外出租,,本月一次性收取6個月含稅租金18萬元。
(3)購入辦公電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項稅12萬元;支付宣傳冊印刷費,,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進項稅7.8萬元,。
(4)將公司一臺旅游車轉為職工福利部門用車,該車購進時已按13%稅率抵扣過進項稅額,,入賬原值60萬元,,已提折舊20萬元,該車評估價格34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旅游公司選擇按照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銷售額,,并開具普通發(fā)票;該公司享受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加計抵減政策)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回答下列問題,。
(1)該公司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為0,。
境外單位向境內單位或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fā)生的服務,,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無須在我國繳納(被扣繳)增值稅。
參考教材P46,;參考輕一P54
(2)該公司應轉出的進項稅,。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fā)生不得抵扣進項稅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60-20)×13%=5.2(萬元),。
參考教材P80,;參考輕一P86
(3)該公司當月實際可抵扣的進項稅。
該公司當月實際可抵扣的進項稅=12+7.8-5.2=14.6(萬元),。
參考教材P71,;參考輕一P75
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旅游公司出租門市房的銷項稅額=18/(1+9%)×9%=1.49(萬元)。
參考教材P63,、P152,;參考輕一P67、P130
(5)該公司提供旅游服務的銷項稅,。
該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務的銷項稅額=(480-34.98-40-20-10-1)/(1+6%)×6%=21.17(萬元),。
參考教材P69;參考輕一P73
(6)該公司應納的增值稅,。
該公司應納的增值稅=21.17+1.49-14.6-14.6×15%=5.87(萬元),。
參考教材P78;參考輕一P81
王老師
2020-10-03 15:01:41 10711人瀏覽
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注意這里是支付給外部單位的費用可以扣除,而支付本單位員工的費用是不能扣除的喲~~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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