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60-42.
張某為我國居民個人,2019年發(fā)生以下經濟行為:
(1)取得境外某企業(yè)支付的利息10萬元,,該項收入境外納稅1萬元并取得境外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已知該國與我國之間尚未簽訂稅收協(xié)定,張某當年無其他境外收入,。
(2)以市場價200萬元轉讓2008年購入的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原值60萬元,轉讓過程中繳納稅費0.6萬元,。
(3)拍賣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收入8000元,。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1)判斷張某取得的利息境外所納稅款是否能在本納稅年度足額抵扣并說明理由,。
(2)計算張某從境外取得的利息在我國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3)判斷張某轉讓住房是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4)說明張某取得的拍賣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適用的所得項目和預扣率,。
(5)計算張某取得的拍賣收入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2018年考題改編)
【答案及解析】
(1)可以足額抵扣,。
理由:抵免限額=10×20%=2(萬元)>在境外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萬元,,所以張某取得的利息境外所納稅款可以在本納稅年度足額抵扣。
(2)在我國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2-1=1(萬元),。
(3)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由: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4)張某取得的拍賣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適用的所得項目是“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預扣率為20%。
(5)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8000×(1-20%)×20%=1280(元),。
馬老師
2022-08-08 13:05:43 1318人瀏覽
(1)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在預扣預繳的時候如果收入是大于4000元的,那么在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是要定率扣除20%之后作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的,,需要注意的是稿酬所得在定率扣除20%之后需要減按70%作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有減征),。
(2)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在預扣預繳的時候如果收入是小于4000元的,那么在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是要定額扣除800元之后作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的,需要注意的是稿酬所得在定額扣除800元之后需要減按70%作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有減征),。
(3)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符合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如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要用扣除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之后的余額和4000元比較,。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還有其它問題歡迎繼續(xù)交流~~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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