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是什么呢,不用價稅分離嗎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該工廠進(jìn)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準(zhǔn)予扣除的稅金包括城市維護(hù)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不包括增值稅,。
該工廠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印花稅=13000×0.05%=6.5(萬元)
該工廠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城市維護(hù)建設(shè)稅和附加合計=13000÷(1+9%)×9%×(7%+3%+2%)=128.81(萬元)
該工廠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稅金=128.81+6.5=135.31(萬元)。

馬老師
2024-10-27 22:41:33 495人瀏覽
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
①如果應(yīng)稅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②如果應(yīng)稅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③如果應(yīng)稅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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