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開發(fā)費用300,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怎么區(qū)分,?
扣除的土地前期費用300為什么只×85%不再×50%呢,?這300為什么既在扣除的土地價款也在開發(fā)成本里面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全部含稅收入=48000÷80%×(80%+5%)=5100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一般計稅方法下,,差額計算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
可以扣除的土地價款=(20000×50%+300)×(80%+5%)=8755(萬元)
銷售部分的銷項稅額=(51000-8755)÷(1+9%)×9%=3488.12(萬元)
該企業(yè)清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488.12-560)×(5%+3%+2%)=292.81(萬元),。
![](/dy/images/laoshi_img.png)
高老師
2023-11-11 11:36:41 410人瀏覽
因為這土地前期費用就是為了建造M房地產而發(fā)生的,,也就是已經對應到50%了,,所以不需要再乘50%了~
在不同的稅種中,,規(guī)定是不同的,在增值稅上土地前期開發(fā)費用是屬于土地價,,所以在計算增值稅時可以在銷售額中扣除,。
在土地增值稅上,這屬于房地產開發(fā)成本,,不屬于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要注意兩者的區(qū)分~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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