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臨時議案是10日前還是10日內(nèi),?
能講一下這個邏輯在哪里嗎,?如果股東大會召開前一個小時才提出提案,,哪有思考和表決的時間呢,?不明白
問題來源:
李老師
2022-08-06 14:43:57 2250人瀏覽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10日前不是10日內(nèi),而是提出臨時提案的時間要距離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大于10天,,留給股東對議案思考和論證的時間,。
如果股東大會召開前一個小時才提出提案,股東哪有思考時間,,股東無法表決,。
本題寶華公司和元基公司提出臨時提案的時間符合規(guī)定,是10日之前,,物靈公司關(guān)于“寶華公司和元基公司無權(quán)提出臨時提案”的觀點不符合規(guī)定,,不是寶華公司和元基公司提出臨時提案不符合規(guī)定。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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