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劉老師
2021-06-25 04:21:38 775人瀏覽
1、臨時提案權:根據(jù) 《公司法》 的有關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
2,、有限責任公司有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股份有限公司有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3、根據(jù) 《公司法》 的有關規(guī)定,,代表 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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