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交付是什么意思?
替代交付是什么意思,?我看其他老師的答疑說替代交付包括: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這三個又分別是什么意思,?請老師詳細解答一下謝謝
問題來源:
主觀題靈活應用的內容
一,、物權的取得
1.基于法律行為(買賣)取得物權時:
(1)不動產→登記時取得,;
(2)動產→交付或雙方達成協(xié)議生效時(替代交付)取得。
2.非基于法律行為取得物權時:
(1)因事實行為→事實行為成就時取得,;
(2)因法律規(guī)定(因繼承)→繼承開始時取得,;
(3)因公法行為→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3.善意取得物權(先租后賣)
(1)關鍵條件:
①取得的物→必須是委托物,,不能是脫手物(遺失物、盜竊物),;
②取得的方式→通過法律行為,,不能是非法律行為;必須支付合理對價,,無償取得的,,不適用善意取得;
③滿足物權取得的條件→動產已經交付、不動產已經登記,;
④善意取得的判斷時點要以“受讓時”為準,,受讓之后知道的,不影響善意取得,。
姜老師
2022-07-17 12:46:52 1824人瀏覽
交付有現(xiàn)實交付與交付替代兩種形態(tài)。現(xiàn)實交付,,指的是將物直接交由對方占有,。
交付替代的意思就是雖然沒有“現(xiàn)實交付”,但是替代了交付的法律效力,,包括: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簡易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fā)生效力,。例如:甲有一臺自行車借給乙騎幾天,,乙想買這臺自行車,并與甲達成合意,,以100元購買甲的自行車,,乙此時正好占有這臺自行車,此時甲的交付方式就是簡易交付,。
指示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例如:甲要購買乙的自行車,,乙同意,但現(xiàn)在自行車在丙手里,,乙通知丙,,將該自行車交付給甲,這種交付行為就叫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xù)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例如:4 月 1 日,,甲將其耕牛賣給乙。雙方同時約定,,由于正值春耕農忙季節(jié),,耕牛先借給甲使用,,此種就是占有改定。
祝您學習愉快,!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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