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韋老師
2024-09-05 11:55:43 641人瀏覽
①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wù)、服務(wù),、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銷售行為)的收入或是數(shù)量直接掛鉤的,應(yīng)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②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yīng)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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