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應納稅所得額為什么乘以25%,,而不是乘以50%,?
經計算,該制造企業(yè)的年應納稅額所得額=139.387,。作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yè)條件的一家企業(yè),,可以享受企業(yè)所得稅的相關優(yōu)惠政策,,即:應納稅額所得額未超100萬的,減按25%計入應納稅額所得額,,超100萬未超300萬的,,減按50%計入應納稅額所得額,。
問題來了,既然139.387超過了100萬,,為什么解析是乘以25%,,而不是乘以50%,或者100萬乘以25%,,39.387萬乘以50%,?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該企業(yè)2023年應納稅所得額=370-0.063+2+43.9+16.13-96+20-216.58=139.387(萬元),;該企業(yè)2023年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139.387×25%×20%=6.97(萬元)。

高老師
2024-10-13 14:41:19 819人瀏覽
您列出的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政策是已經過時的了,。
目前適用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y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y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也就是說,,目前不管是低于100萬還是高于100萬低于300萬,,都是減按25%,沒有減按50%的政策了,。
所以是*25%,,而不是50%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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