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的區(qū)別是什么,?
問題來源:
(三)董事會會議(注意相關考點)
(1)董事會會議的形式(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也叫常會,是董事會定期召開的會議,?!豆痉ā芬?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定期會議由公司(章程)自行規(guī)定召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定期會議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注意時間)
臨時會議是介于定期會議之間的特別會議。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對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臨時會議,,明確了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或監(jiān)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注意召開的情形和時間)
(2)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注意時間)
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時,,可以由公司另行規(guī)定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3)董事會的決議方式(重點)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兩個原則,“一人一票”的原則和多數(shù)通過原則,。
《公司法》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shù)的董事岀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這兩個原則結合起來,即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董事數(shù)額多數(shù)決”,。

鄭慧敏
2022-09-08 18:12:16 2062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董事會會議的形式。董事會會議有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形式,。定期會議也叫常會,,是董事會定期召開的會議?!豆痉ā芬?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按時召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定期會議的召開期限做了規(guī)定,,即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臨時會議是介于定期會議之間的特別會議?!豆痉ā穼煞萦邢薰径聲R時會議做了規(guī)定,,明確了代表1/10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1/3 以上董事或者監(jiān)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 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同股東機構會議一樣,也必須由有召集權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則,,董事會會議不能召開,,即使召開,其決議也不產生法律效力,?!豆痉ā芬?guī)定,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 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時,,可以由公司另行規(guī)定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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