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甲公司經(jīng)營連鎖面包店,。2×19年,,甲公司向客戶銷售了5000張儲值卡,,每張卡的面值為200元,,總額為1000000元,??蛻艨稍诩坠窘?jīng)營的任何一家門店使用該儲值卡進行消費,。根據(jù)歷史經(jīng)驗,甲公司預期客戶購買的儲值卡中將有大約相當于儲值卡面值金額5%(即50000元)的部分不會被消費,。截至2×19年12月31日,,客戶使用該儲值卡消費的金額為400000元。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在客戶使用該儲值卡消費時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本例中,,甲公司預期將有權獲得與客戶未行使的合同權利相關的金額為50000元,,該金額應當按照客戶行使合同權利的模式按比例確認為收入。因此,,甲公司在2×19年銷售的儲值卡應當確認的收入金額為372613元[(400000+50000×400000÷950000)÷(1+13%)],,應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400000÷(1+13%)×13%=46018(元)。

趙老師
2020-08-18 10:27:16 8611人瀏覽
首先要了解一下對于本題來講,,儲值卡消費的金額是包含增值稅的,可以結(jié)合日常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我們付的款項里是包含了增值稅的形式去理解,,這里儲值卡的消費金額是包含增值稅的,所以在計算確認收入的金額的時候要進行價稅分離,。
這題關鍵的思路在于,,對于預計不會被消費部分的金額50000,不能一次性確認收入,,要按照實際銷售的金額400000占預計總體會被銷售的金額950000比例,按比例分次確認收入,。
所以對于當期銷售 400000 ,, 針對這部分,, 計算對應不會被消費部分應該確認含稅收入的金額 50000×400000÷950000 , 合計是(400000+50000×400000÷950000),,合計是含稅價,, ÷(1+13%)進行價稅分離,計算出不含稅價分別確認收入和應交稅費的金額 ,。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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