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國股息所得200萬元為何不計入境外抵免限額?
來自乙國的股息所得200萬對應的稅前所得=200/0.9/0.72=308.64萬元,境外所得抵免限額為什么不是(252.53+308.64)*25%=140.29萬元?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D
答案分析:抵免限額=252.53×25%=63.13(萬元),。
徐老師
2023-11-16 15:33:26 461人瀏覽
因為乙國的這個股息是免稅的,。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游業(yè)、現(xiàn)代服務業(yè),、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企業(yè)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免稅就不需要在境內交稅了,,所以也不需要計算抵免限額了,,我們需要算抵免限額的只有甲國分配的股息哈,,不需要計算乙國的這個免稅的股息的抵免限額的哈~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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