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工資、薪金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200000-5000×10-27000-40000)×10%-2520-3150=2630(元),。

張老師
2024-11-13 10:06:04 691人瀏覽
工資,、薪金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是:(200000-5000×10-27000-40000)×10%-2520-3150=2630(元)。
這里的各個金額含義如下:
200000元:這是張某1~10月累計的工資收入,。
5000×10=50000元:這是張某1~10月的基本減除費用,,每月5000元,累計10個月,。
27000元:這是張某1~10月累計的專項扣除,,包括社保,、公積金等。
40000元:這是張某享受的子女教育和嬰幼兒照護扣除費用,,2*2000*10=40000,。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在預扣預繳時不得減除,應在匯算清繳時扣除,。
(200000-5000×10-27000-40000)=83000元:這是張某1~10月的應納稅所得額,。
83000×10%=8300元:這是根據(jù)應納稅所得額和對應的稅率(10%)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2520元:這是張某在之前月份已經(jīng)享受的速算扣除數(shù)的累計,。
3150元:這是張某1~9月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8300-2520-3150=2630元:這是張某10月份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希望這樣的解釋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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