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王老師
2023-11-16 20:50:41 978人瀏覽
2.其他情況說明(1)中說了“各月“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均為貸方余額,,并按規(guī)定結(jié)轉(zhuǎn)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說明不存在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了,所以,,計算的銷項稅額就是應補繳的增值稅了,。您再理解一下哦~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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