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D
答案分析:契稅應納稅額=20000×4%=800(萬元);允許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20000+800)×50%×(80%+5%)=8840(萬元),。
孫老師
2023-10-17 09:11:07 496人瀏覽
允許扣除的地價款,,一定是“已開發(fā)且已銷售”對應的部分的地價款
(1)2017年以出讓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權,,支付土地使用權價款20000萬元,并繳納了契稅,,其中一半土地用于建造M房地產項目,。——說明開發(fā)了50%
(4)2023年4月,該項目已對外銷售可售建筑面積的80%,,共取得含稅銷售收入48000萬元,;可售建筑面積的5%以成本價出售給本企業(yè)職工;剩余部分用于出租,,一次性收取當年含增值稅租金109萬元,。——說明銷售了85%
所以要乘以開發(fā)比例和銷售比例
歸納如下:
本質 | “已開發(fā)、已銷售”對應的部分才允許扣除 |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A | A=支付的全部金額×開發(fā)比例×銷售比例 |
房地產開發(fā)成本B | B=支付的全部金額×銷售比例 |
房地產開發(fā)費用C | C=本項目全部利息×銷售比例+(A+B)×5%以內 或,,C=(A+B)×10%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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