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匯算清繳關鍵業(yè)務填報技巧及實操案例
(一)匯繳中收入類高頻涉稅風險填報管控實務
目錄
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會計確認收入各不同
新收入準則稅會差異調整
預收跨年租金收入涉稅風險策略管理
視同銷售稅會差異調整
政府補助稅會差異調整
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會計確認收入各不同
1.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確認
(1)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貨物
①納稅人發(fā)生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應稅銷售行為,,先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②納稅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fā)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③納稅人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簽訂了書面合同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④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簽訂了書面合同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⑤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特定貨物除外),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特定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案例1】20x3年10月8日,昆明甲飲料制造公司與大理某超市簽訂了一份飲料分期收款銷售合同,,金額為不含稅價3000萬元,,貨物于次日發(fā)給大理某超市,,雙方約定貨款在20x3年底之前分3次支付,但合同中沒有具體的收款日期,。該項業(yè)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是?
【案例2】20x3年10月8日,昆明甲飲料制造公司與大理某超市簽訂了一份飲料分期收款銷售合同,金額為不含稅價3000萬元 ,,貨物于次日發(fā)給大理超市,雙方約定貨款在20x3年底之前分3次支付,,其中第一次支付的時點為10月31日,付款金額為總金額的40%;第二次支付的時點為11月30日,,付款金額為總金額的40%,;第三次支付的時點為12月31日,,付款金額為總金額的20%。該項業(yè)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
【解析】20x3年10月9日,,發(fā)出商品
借:應收賬款 3000×1.13=339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000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000×0.13=390
10月31日 收到40%款項
①借:銀行存款 3390×0.4=1356
貸:應收賬款 1356
②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5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56
11月30日 收到40%款項
①借:銀行存款 3390×0.4=1356
貸:應收賬款 1356
②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5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56
12月31日 收到20%款項
①借:銀行存款 3390×0.2=678
貸:應收賬款 678
②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7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8
(2)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服務
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