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約束機制
集團公司在宏觀政策和形勢指導下,,應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督促成員子公司各行其職、各保其效,,并建立確保資本保值,、增值的一系列約束機制。
1,、對各類資產進行監(jiān)督管理,,控制資金流向。技術項目由集團總部統(tǒng)一規(guī)劃,,各子公司具體組織實施,,實行“項目負責制”或“項目承包制”,講求投資報酬率;集團成員子公司日常合理的,、規(guī)定限額以內的資產損失,,經過健全的審批手續(xù),可由其自行處理;對超出限額的資產損失,必須由成員子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總部審批后統(tǒng)一處理;成員子公司對外投資的各類財產,,必須在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提下,報集團總部批準;成員子公司不得對外提供經濟擔保,。
2,、集團總部要根據(jù)新會計準則規(guī)定,制定本集團的管理辦法,。各成員子公司根據(jù)集團公司規(guī)定制定實施細則,,報集團總部備案。其執(zhí)行情況,,由集團總部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實行定期檢查與日常指導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3,、建立財務報告制度,,設計財務指標考核體系。建立一套內部核算評價體系及一系列內部報表及考核指標,。要求各成員子公司都要按月,、季、年向集團總部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年報要在集團公司指定的統(tǒng)一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審;子公司要隨報表編寫財務報告說明,,尤其是對一些期后事項,、或有負債、或有損失等,,都要向集團總部說明清楚;定期評價子公司整體經營情況,,檢驗預算執(zhí)行情況并找出所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從而改善措施,,以保證生產經營目標的順利進行,。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 上一篇文章: 集團公司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的比較
- 下一篇文章: 預算管理:內部結算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