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折舊年限大于稅法折舊年限不需要調整,?
為什么在學會計所得稅那一章的時候,,這種情形要納稅調減?這里稅法規(guī)定的又是既不需要調增也不需要調減,?
問題來源:
第三節(jié) 應納稅所得額
【考點1】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固定資產類型 |
最低折舊年限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
10年 |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5年 |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中輕型商用客車、乘用車,、大卡車等) |
4年 |
電子設備 |
3年 |
(五)固定資產折舊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
情形 |
稅務處理 |
企業(yè)會計折舊年限<稅法規(guī)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會計折舊>稅法折舊 |
調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
會計折舊年限已滿且折舊已提足,,但稅法規(guī)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尚未到期且尚未提足折舊 |
未足額扣除部分準予在剩余的稅法折舊年限繼續(xù)按規(guī)定扣除,調減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
企業(yè)會計的折舊年限>稅法規(guī)定的最低折舊年限 |
按會計的折舊年限計算扣除(另有規(guī)定除外),,既不需要納稅調增也不需要納稅調減 |
會計上提取減值準備 |
不得稅前扣除,,折舊按稅法確定的計稅基礎計算扣除 |
企業(yè)按稅法規(guī)定加速折舊的 |
折舊額可全額在稅前扣除 |
(六)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改,、擴建的稅務處理
未足額提取折舊 |
推倒 重置的 |
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后的凈值,,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 |
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一并計提折舊 |
提升 功能,、 增加 面積的 |
改擴建支出并入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
從改擴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稅法規(guī)定的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如該改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最低年限的,,可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 |
【王穎有提示】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按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董老師
2022-09-20 16:16:29 2660人瀏覽
這里如果企業(yè)會計的折舊年限>稅法規(guī)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我們稅務的處理是按會計的折舊年限計算扣除(另有規(guī)定除外),,所以此處稅法和會計扣除的是一樣的,并沒有稅會差異,,就不需要進行調整哈,,您理解一下~~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有問題歡迎繼續(xù)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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