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
答案分析:(1)選項ABC: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到期、未到期),、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2)選項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劉老師
2022-06-15 15:27:58 590人瀏覽
1、代位權的構成不但要求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要有真實,、合法的到期債權存在,,而且要求債務人與他的債務人之間也要有真實、合法的到期債權存在,。
而撤銷權的構成只要求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要有真實,、合法的債權存在,對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有無到期債權存在在所不問,。
2,、代位權中的“怠于行使”是從客觀上予以判斷,債務人主觀上有無過錯在所不問,。
而撤銷權成立的主觀要件要求債務人與他人行為時具有惡意,,明知自己的行為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而仍為之。在債務人無償或低價轉讓財產時,,債權人要行使撤銷權要求受益人受益時知道債務人的行為將有害于債權,,即受害人也要有惡意,。
3、訴訟時效不同,。代位權的訴訟時效必須在債權履行期屆滿后兩年內行使,,并可適用時效中止、中斷的規(guī)定,。
而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入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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