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始期和附終期怎么區(qū)分呢
問題來源:
【答案】BE
【解析】(1)選項A: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或者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價格,、數量等產生錯誤認識,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發(fā)生該錯誤認識行為人就不會作出相應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本題中,甲和商場之間的鉆戒買賣合同,,未發(fā)生重大誤解,,而是購買鉆戒的動機錯誤,不構成重大誤解,。(2)選項B:14周歲的丙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乙丙之間的合同經其父親追認后有效。(3)選項C: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沙蜂N民事法律行為在被撤銷前有效,,撤銷后該法律行為自始無效。(4)選項D: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5)選項E:①所述事實必然能到來,,因此屬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②控制民事法律行為生效的期限稱“生效期限”“始期”或者“延緩期限”,。

劉老師
2024-10-16 23:22:56 622人瀏覽
附始期和附終期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中的兩種類型,,它們的主要區(qū)別在于所附期限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不同。附始期,,也稱為生效期限或延緩期限,,是指民事法律行為在所附期限到來時開始生效。在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為中,,期限到來之前,,行為雖然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期限到來,,行為即刻生效,。而附終期,則是指民事法律行為在所附期限到來時終止效力,。在附終期的民事法律行為中,,行為自成立時起即生效,期限的到來導致行為效力終止,。簡而言之,,附始期關注的是行為何時開始生效,附終期則關注的是行為何時終止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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