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例題19 ? 單選題】 債務重組——以資產(chǎn)清償債務
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乙公司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經(jīng)協(xié)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庫存商品償還其所欠全部債務,。債務重組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債權的賬面余額為2000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1500萬元,,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乙公司用于償債商品的賬面價值為480萬元,公允價值為600萬元,,增值稅額為78萬元,。假定取得的資產(chǎn)符合其定義和確認條件,放棄的債權符合終止確認條件,,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因上述債務重組業(yè)務應確認對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 ),。
A. 0萬元
B. -196萬元
C. 1304萬元
D. 196萬元
【答案】A
【解析】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因此甲公司因上述債務重組業(yè)務應確認對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0萬元,。

尹老師
2020-11-05 11:06:47 1014人瀏覽
借:庫存商品42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78
壞賬準備1500
貸:應收賬款2000
祝您學習愉快,!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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