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貨物贈送客戶時個人所得稅該如何處理,?
問題來源:
視同銷售行為 |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 收到代銷清單,、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發(fā)出代銷商品滿 180 天當天,,三者中較早一方 |
②銷售代銷貨物 | 銷售代銷商品時 |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gòu)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gòu)移送其他機構(gòu)用于銷售,,但相關(guān)機構(gòu)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 貨物移送當天 |
④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注意: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 貨物移送當天 |
⑤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 |
⑥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 |
⑦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

鄭老師
2025-01-13 16:17:44 551人瀏覽
購進的商品,贈送給客戶,,都視是銷售,,要交增值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銷項稅額
至于交不交個所稅,也要分送給企業(yè)或者個人,。一般情況下,,賬上不要體現(xiàn)出送給具體的人。 這是財務做賬的大忌,。如果稅務局查到了,,就會聯(lián)想到,你送給他們的禮口,,也在賬上體現(xiàn),。那你們公司問題就大了。所以,,一般在偶然所得中匯總申報一筆偶然所得個稅,,你們公司自己負擔。你總不能給人家送禮后給人家說,,我代扣你個稅了,,你轉(zhuǎn)給我個稅錢吧。
偶然所得采取匯總申報的方式,,無需取得每一個納稅人的身份信息,。在證照類型中選擇特殊證件類型,證照號碼為HZSB后綴全是0
相關(guān)答疑
-
2025-06-29
-
2025-06-27
-
2025-02-15
-
2025-02-12
-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