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yè)為啥要在計算債務重組所得時減去20*13%的稅
甲企業(yè)為啥要在計算債務重組所得時減去20*13%的稅
問題來源:
劉老師
2023-11-19 14:40:11 423人瀏覽
以庫存商品抵債,稅法上看成兩步,,第一步企業(yè)把這商品銷售出去,此時收取的錢是含稅價,,為20+20*0.13=22.6(萬元),,第二步是拿著收取的錢22.6萬元去還25.2萬元的債務,,
此時取得的債務重組所得為25.2-22.6=2.6(萬元),。
因為收取的是含稅價,,所以要減去銷售貨物時候的銷項稅額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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