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1.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先訴抗辯權消滅之日起算訴訟時效
2.連帶保證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起算訴訟時效
以上1.2如何理解,?最好舉個例子,謝謝,,不應該是從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為保證時間嗎,?
問題來源:
【答案】D
【解析】(1)選項AB:屬于行政處罰。(2)選項C:行政強制執(zhí)行,。

劉老師
2023-11-17 15:29:59 600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1.也就是說保證人有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先訴抗辯權),,自該權利消滅之日起,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比如主債務合同到2020.6.30,,那保證期間沒有約定,就從2020.7.1開始到2020.12.31日為6個月,。
那比如債權人在2020.12.30這天對債務人提起了訴訟,,法院審了2年,(保證人還是要承擔保證責任,,只要在這6個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就行,。)一般保證中,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提起訴訟的,,審理結束時已經(jīng)是2022.12.30日,債權人窮盡追償措施未得到償還的,,此時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消滅,,此時開始計算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就從2020.12.30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2.比如說甲公司2022年1月1日向乙公司借款100萬,借款期限為1年(到期日為2022年12月31日),,丙為該筆借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為6個月(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到期未還錢,,2023年3月15日找丙還款(讓其承擔保證責任),,那么甲起訴丙的訴訟時效開始日為3月15日。
您說的是保證時間,,這里講的是保證的訴訟時效,,二者不是一回事哈~
【理解】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責任的期間,保證的訴訟時效是要求債權人及時行使權利,,保全自己勝訴權的期間,。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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