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宣傳費如何分攤及扣除限額處理,?
老師,,這個600分攤到甲企業(yè),,如果稅法算出的限額小于會計扣除數(shù),,就是要調(diào)增600,,也不能結轉到以后扣除?如果稅法限額大于會計扣除數(shù),,那600可以繼續(xù)在限額內(nèi)減,,超出的也不能結轉以后年度扣除,是嗎,?麻煩具體分析下怎么理解這個分攤的扣除方法,,謝謝!
問題來源:

王老師
2023-09-11 14:42:28 1212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不是的,,您的理解不對哦~
首先是甲公司將廣告宣傳費分攤到丙公司,并不是將廣宣費600萬元分攤給甲公司,。
其次,,廣宣費扣除限額小于實際發(fā)生額的時候,是按限額扣除,,不是600萬元都要調(diào)增,。
另外,廣宣費超過扣除限額的可以無限期向后結轉扣除,。
以下給您整理一下這里的思路:
甲當年實際發(fā)生廣宣費800萬元,,稅前扣除限額為5000×15%=750萬元,所以,,當年可以扣除的是750萬元,,有800-750=50萬元不能在稅前扣除,結轉下年扣除,。而當年允許扣除的750萬元中,,有600萬元分攤到丙公司扣除,甲公司自己扣除150萬元,。所以,,甲公司企業(yè)所得稅中確定的廣宣費為150萬元,,而會計上扣除的是800萬元,所以,,納稅調(diào)增的金額為800-150=650萬元,,也就是分攤到丙公司的600萬元和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的50萬元要進行納稅調(diào)增。
此時對于丙公司而言,,甲公司分攤來的廣宣費可以直接在丙公司的稅前扣除,,不需要與丙公司自己的廣宣費扣除限額進行比較,也不會影響丙公司自己的廣宣費扣除的計算哦~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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