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離職補償金的經濟業(yè)務幾乎在每個企業(yè)都會發(fā)生,,那么相應的會計分錄該如何書寫呢,?快來和我看看吧。
離職補償金是勞動法規(guī)定對于職工離職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規(guī)定,,具體年限規(guī)定如下: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一般來說,,離職補償金應該計入管理費用——工資列支,。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另外,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離職補償金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計算,離職補償金收入不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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