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9年12月31日,,計算實際利息收入,確認投資收益:
2009年度投資收益=2009年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計息期限=1015 875×5%×1=50 793.75(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40 000
——利息調整 10 793.75
貸:投資收益 50793.75
2009年末攤余成本=1 015 875+40 000+10 793.75=1 066 668.75(元)
實際上,,2009年末,,甲公司實際應確認利息收入50 793.75元,但是本期實際收到的利息收入卻為零,,甲公司本期應收未收的利息收入50 793.75元也都讓渡給乙公司使用了,,也就是甲公司2009年末讓渡資金的總額在2008年末的基礎上又增加了50 793.75元,達到1 066 668.75元,。
(4)2010年12月31日,,計算實際利息收入,確認投資收益:
2010年度投資收益=2010年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計息期限=1 066 668.75×5%×1=53 333.44(元)
為了排除計算過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影響,,最后一年的利息調整攤銷額應倒算為:32 500-8 375-10 793.75=13 331.25(元),,倒算出:2010年度投資收益=53 331.25(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40 000
——利息調整 13 331.25
貸:投資收益 53 331.25 2009年末攤余成本=1 066 668.75+40 000+13 331.25=1 120 000(元)
事實上,,2010年末,,甲公司實際應確認利息收入53 331.25元,但是本期實際收到的利息收入卻為零,,甲公司本期應收未收的利息收入53 331.25元也都讓渡給乙公司使用了,也就是甲公司2010年末讓渡資金的總額在2009年末的基礎上又增加了53 331.25元,,達到1 120 000元,。
(5)2011年1月1日,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利息:
借:銀行存款 1 120 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 000 000
——應計利息 120 000
例2:沿用例1的資料,,若該債券到期日一次歸還本金和利息,,則各年末資金流入流出如下圖所示,其他資料不變,。
由于各年末資金流入流出量發(fā)生了變化,,該投資的實際內含利率r也隨之發(fā)生變化,其計算公式為:
967 500=40 000×(P/A,,r,,3)+1 000 000×(P/F,r,,3)
利用內插法求得實際利率為:r=5.199%,。
甲公司會計處理過程如下:
(1)2008年1月3日購入債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967 5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32 500
2008年初攤余成本=1 000 000-32 500=967 500(元)
(2)2008年12月31日,計算實際利息收入,,確認投資收益:
2008年度投資收益=2008年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計息期限=967 500×5.199%×1=50 300.33(元)
借:銀行存款 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0 300.33
貸:投資收益 50 300.33
2008年末攤余成本=967 500+10 300.33=977 800.33(元)
事實上,,2008年末,,甲公司實際應確認利息收入50 300.33元,但是本期實際收到的利息收入卻為40 000元,,甲公司本期應收未收的利息收入為10 300.33元,,這部分利息也讓渡給乙公司使用了,也就是甲公司2008年末讓渡資金的總額在2008年初投資成本的基礎上增加了10 300.33元,,達到977 800.33元,。
(3)2009年12月31日,計算實際利息收入,,確認投資收益:
2009年度投資收益=2009年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計息期限=977 800.33×5.199%×1=50 835.84(元)
借:銀行存款 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0 835.84
貸:投資收益 50 835.84
2009年末攤余成本=977 800.33+10 835.84=988 636.17(元)
實際上,,2009年末,甲公司實際應確認利息收入50 835.84元,,但是本期實際收到的利息收入卻為40 000元,,甲公司本期應收未收的利息收入為10 835.84元,這部分利息也讓渡給乙公司使用了,,也就是甲公司2009年末讓渡資金的總額在2008年末的基礎上又增加了10 835.84元,,達到988 636.17元。
(4)2010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同時收回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
2010年度投資收益=2010年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計息期限=988 636.17×5.199%×1=51 399.19(元)
為了排除計算過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影響,最后一年的利息調整攤銷額應倒算為:32 500-10 300.33-10 835.84=11 363.83(元),,倒算出2010年度投資收益=51 363.83(元),。
借:銀行存款 1 0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1 363.83
貸:投資收益 51 363.83
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 000 000
(三)比較兩類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財務影響
比較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和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每年年末確認的投資收益,具體數據如下表所示,。從中可以得出,,不論購買哪種類型的債券,累計確認的投資收益都是152 500元,,其中累計實際收回利息120 000元,,累計少收利息32 500元,這是對初始投資時折價32 500元購入債券的事后調整,。
雖說如此,,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相比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①前者前期確認投資收益多(第一年多確認1 925.33元,第二年多確認42.09元,,共計多確認1 967.42元),,后期確認投資收益少(第三年少確認1 967.42元),加快了資金的回籠(每年末收回票面利息40 000元),,降低了投資風險,,但提前了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時間。②后者前期確認投資收益少(第一年少確認1 925.33元,第二年少確認42.09元,,共計少確認1 967.42元),,后期確認投資收益多(第三年多確認1 967.42元),起到了延遲納稅的功效,,但資金回籠期較長(第三年末才收回票面利息120 000元),,投資風險上升。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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