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第二節(jié) 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案例引入:
2000元買西服,,送領帶
思考:西服和領帶,賣家分別確認多少收入呢,?
第1步,,識別合同:這是一個合同,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支付條款等,。
第2步,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西服,、領帶,。
第3步,確定交易價格:2000元,。
第4步,,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
西服應分攤的交易價格=2000×1800÷(1800+700)=1440(元)
領帶應分攤的交易價格=2000×700÷(1800+700)=560(元)
第5步,,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
西服應確認的收入為1440元,,領帶應確認的收入為560元。
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8),,收入確認和計量大致分為五步(“五步法”模型):
【提示】第一步,、第二步和第五步主要與收入的確認有關,第三步和第四步主要與收入的計量有關,。
需要說明的是,,一般而言,確認和計量任何一項合同收入應考慮全部的五個步驟。但履行某些合同義務確認收入不一定都經過五個步驟,,如企業(yè)按照第二步確定某項合同僅為單項履約義務時,,可以從第三步直接進入第五步確認收入,不需要第四步(分攤交易價格),。
【考點1】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
(一)合同識別
1.合同的定義
合同,,是指雙方或多方之間訂立有法律約束力的權利義務的協(xié)議。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隱含于商業(yè)慣例或企業(yè)以往的習慣做法中等),。
2.合同存在的五項條件
當企業(yè)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五項條件的,企業(yè)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即用“五步法”模型):
對價很可能無法收回時(即合同條件5不滿足時),,應當判斷其原因是由于客戶的信用風險(支付對價的能力和意圖)還是企業(yè)向客戶提供了價格折讓所致。后者應當在第3步確定交易價格時進行考慮(即可以用五步法),。
【思考】什么負債呢,?
【回答】若負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剩余義務,則應確認合同負債,。企業(yè)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按照已收或應收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合同負債
企業(yè)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即履行合同履約義務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牛老師
2021-05-29 11:08:33 5298人瀏覽
預計負債:屬通常與或有事項相關,企業(yè)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銷售退回(可以估計退貨率),、未決訴訟、重組義務,。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銷售,,可以估計退貨率的,企業(yè)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按照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即不包含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收入,,按照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負債(預計負債)。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yè)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企業(yè)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合同負債與收入確認有關,收了錢,,但是沒有交付商品等,,合同負債就是存在進一步交付義務的情況,比如客戶沒有使用的積分對應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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