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質(zhì)收回后售價高為何不再交消費稅,?
委托加工物質(zhì)收回后成本不到600萬,,但是出售的價格是800萬,,價格不是高出了,?為啥不要再交一次消費稅
問題來源: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該公司2×19年10月2日購進原材料200噸,,單位成本為2.5萬元,。支付原材料價款為500萬元,,支付增值稅稅額為65萬元。在購買過程中發(fā)生的運雜費5萬元,、保險費0.5萬元,、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8萬元,。另外為購買該原材料,發(fā)生采購人員差旅費用1.5萬元,。
2×19年12月3日,,甲公司將該批全部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應(yīng)稅消費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同類應(yīng)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直接對外出售,。2×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應(yīng)稅消費品并驗收入庫。甲公司根據(jù)乙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費20萬元,、增值稅稅額2.6萬元,,另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60萬元。
2×20年7月26日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出售從乙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合同,。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中注明的價款為8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04萬元,相關(guān)的款項已收存銀行,。假定該批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沒有計提存貨跌價準(zhǔn)備,。
要求:
(1)計算甲公司購進該批原材料的入賬價值。
甲公司購進該批原材料的入賬價值=500+5+0.5+8=513.5(萬元),。
(2)編制甲公司委托加工該批原材料的相關(guān)會計分錄,。
甲公司委托加工該批原材料的會計處理:
①發(fā)出委托加工材料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513.5
貸:原材料 513.5
②支付加工費及稅金
借:委托加工物資 80
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6
貸:銀行存款 82.6
③收回加工材料時:
借:庫存商品 593.5
貸:委托加工物資 593.5
(3)計算2×20年7月26日甲公司出售委托加工物資對損益的影響。
2×20年7月26日甲公司出售委托加工物資對損益的影響=800-593.5=206.5(萬元),。

龔老師
2020-05-15 21:33:04 1775人瀏覽
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同類應(yīng)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直接對外出售,,所以不需要交納消費稅
不是與原來的成本比較的,,是與受托方同類應(yīng)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比較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guān)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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