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如何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第六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多項選擇題>第7題>試題ID:2865321
A沒看懂,,留抵退稅不是當期進項比銷項多了所以換給的企業(yè)的?沒看懂想表達啥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C,D
答案分析:選項B: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的具體確定辦法,,由國務院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金老師
2024-01-28 18:15:11 1249人瀏覽
對于計算出的期末留抵稅額,,不需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而是在計稅依據(jù)中進行剔除。留抵退稅,,退的是企業(yè)沒有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國家為了減少納稅人資金的占用,對于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稅務機關會把留抵的增值稅退給納稅人,。這些進項稅,假設沒有享受退稅,,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會在銷項稅額中慢慢抵扣掉,成為城建稅計稅依據(jù)的減項,;既然享受退稅了,,以后不會再作為進項稅抵扣,那么享受退稅時,,就要作為城建稅計稅依據(jù)的減項,。
【舉例說明】某市甲公司2022年7月產生增值稅銷項稅額80萬元,當期取得進項稅額10萬元,,上月賬面期末留抵稅額40萬元,,假設不符合退還留抵稅額的相關規(guī)定。該公司在8月15日之前(8月申報期)應申報繳納7月份的增值稅=80-10-40=30(萬元),。同時應申報繳納7月份的城市維護建設稅=30×7%=2.1(萬元),。如果上月的留抵稅額40萬元適用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政策,已在7月申報期申請退還,,7月20日收到退稅款,,則8月申報期應申報繳納7月份的增值稅稅額=80-10=70(萬元)(已申請退還的留抵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不能再抵扣),,該公司還應申報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根據(jù)“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jù)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納稅人自收到留抵退稅額之日起,,應當在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從城建稅計稅依據(jù)中扣除”的政策規(guī)定,所以8月申報期應申報繳納7月份的城建稅=(70-40)×7%=2.1(萬元),。
您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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