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轉讓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計稅規(guī)則
為什么這里的稅率是16%,,答案中什么叫“增值稅轉型后購入的,,”這些日期與增值稅有啥關系
問題來源:
(1)向農民收購大麥10噸,收購憑證上注明價款20000元,,驗收后移送另一食品加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加工膨化食品(已全部領用),支付加工費價稅合計6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從縣城某工具廠(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支付價稅合計款3605元,。
(3)將以前月份購入的10噸玉米渣對外銷售9噸,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5200元,,將1噸玉米渣無償贈送給客戶,。
(4)生產夾心餅干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銷售額100000元,。
(5)上月向農民收購的用于生產玉米渣的玉米因保管不善霉爛,,賬面成本3900元(含運費120元)。
(6)轉讓2015年3月購入的小型生產設備一臺,,從購買方取得支票7540元(含稅),。
(7)允許廣告公司在本廠2017年4月建成的圍墻上噴涂家電、服裝廣告,,價稅合計收取50000元,。
(8)修繕原值190萬元的倉庫,為修繕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共支出1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進項稅合計30000元,。
(其他相關資料:上述需要認證的發(fā)票均已通過認證并允許在當月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收購大麥可以抵扣的進項稅=20000×12%=2400(元)
收購大麥用于生產16%稅率的膨化食品,扣除率適用12%,。
加工費可以抵扣的進項稅=600/(1+16%)×16%=82.76(元)
購買小工具可以抵扣的進項稅=3605/(1+3%)×3%=105(元)
取得小規(guī)模納稅人找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
由于玉米計算抵扣進項稅時適用的是10%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后,,賬面成本是計算進項稅額基數的(1-10%)。玉米因管理不善霉爛作進項稅額轉出時,,注意將農產品賬面成本還原成計算進項稅時的基數,。
進項稅額轉出=(3900-120)/(1-10%)×10%+120×10%=420+12=432(元)
2019年4月1日前修繕倉庫支出占原值50%以上的,,分2次抵扣進項稅,當期可抵扣60%的進項稅=30000×60%=18000(元)
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2400+82.76+105-432+18000=20155.76(元)
銷售玉米渣的銷項稅=25200×10%=2520(元)
無償贈送給客戶的玉米渣視同銷售的銷項稅=25200/9×1×10%=280(元)
玉米渣作為農業(yè)初級產品,,適用10%的低稅率。
銷售夾心餅干的銷項稅=100000×16%=16000(元)
轉讓設備的銷項稅=7540÷(1+16%)×16%=1040(元)
因設備是在增值稅轉型后購入,,則轉讓時應計算銷項稅,。
允許廣告公司在本廠2017年4月建成的圍墻上噴涂家電、服裝廣告屬于銷售不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銷項稅=50000÷(1+10%)×10%=4545.45(元)
當期銷項稅額合計=2520+280+16000+1040+4545.45=24385.45(元)

孫老師
2019-07-11 10:30:26 7591人瀏覽
2009年1月1日我國增值稅轉型,,從生產型轉為消費型。
對于一般的固定資產,,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的,,不得抵扣進項稅;
對于小汽車,、摩托車,、游艇,2013年8月1日之前購進的,,不得抵扣進項稅,。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采用簡易計稅辦法計稅,,即按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可以放棄減稅,直接按照3%的征收率計稅,,此時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之后購進的固定資產(小汽車、摩托車,、游艇除外)以及2013年8月1日之后購進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采用適用稅率(16%)計稅,。
本題設備是2015年購入的,,所以銷售時,按照16%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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