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計算扣除限額是否以會計利潤總額為基數,?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D
答案分析:稅法口徑捐贈支出成本=100×(1+13%)=113(萬元),,公益性捐贈限額=900×12%=108(萬元),,該企業(yè)應調增所得=113-108=5(萬元)。
或整體看:第一步,,調增視同銷售收入100萬元,、視同銷售成本80萬元,求得視同銷售毛利20萬元(調增所得20萬元),;第二步,,將捐贈成本調整成稅法口徑113萬元,,從而成本增加20萬元(調減所得20萬元);第三步,,按稅法口徑計算公益性捐贈超限額數113-108=5(萬元),;第四步,合計納稅調增=20(第一步)-20(第二步)+5(第三步)=5(萬元),。

孟老師
2023-08-16 08:27:09 1433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公益性捐贈計算扣除限額的基數 就是“會計利潤總額”
“會計利潤總額”是按照會計相關規(guī)定核算的,,不是按照稅法規(guī)定。
而捐贈,,在會計核算上,,企業(yè)執(zhí)行會計準則的,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不確認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也不視同銷售)
捐贈方的會計處理為:
借:營業(yè)外支出 93
貸:庫存商品 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所以本題 會計處理沒有錯誤,,利潤總額就是900萬元,不需要調整利潤
但是稅法上捐贈應當視同銷售處理,,其視同銷售收入計入收入總額,,作為廣宣費和業(yè)務招待費的扣除基數,。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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