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稅額為何作為城建稅計稅依據?
這個我還是沒有學通,,為什么免抵稅額就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那留抵稅額呢?什么時候是留抵什么是免抵
問題來源:
下列情形中,,不繳納城建稅的有( ),。(★★★)
正確答案:A,B,C
答案分析:
選項A:城建稅的納稅人是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只繳納車船稅的個人,,不繳納城建稅,;選項B: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的增值稅不附征城建稅;選項C:城建稅隨增值稅,、消費稅減免而減免,;選項D:經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盡管沒有實際繳納,,但也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征)依據,,分別按規(guī)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本題考查城建稅的征稅范圍及稅收優(yōu)惠,。
【解題關鍵】城建稅只隨著“增值稅,、消費稅”的繳納而繳納,,不包括車船稅;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城建稅隨著增值稅的減免而減免(銷售古舊圖書免征增值稅);免抵的增值稅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孔老師
2019-12-27 13:37:38 4469人瀏覽
【原理】 免 抵稅額是指內銷的應納稅額因為出口退稅的原因,沒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稅款,,但是同時企業(yè)也少取得了出口退稅的稅款,,也就是稅務機關用出口應退給納稅人的稅款抵免了這部分的應納稅額,其實相當于納稅人實際上還是繳納了的,,并不是稅收的優(yōu)惠政策,,所以不能免除本來應該繳納的增值稅附帶繳納城建稅的納稅義務,,因此這個“免抵稅額”應該計入到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當中,,不能因為征管方式的改變(簡化手續(xù))而減少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舉例說明】 如 果一個企業(yè)當期在國內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繳納的增值稅是100萬元,,但是該企業(yè)還涉及貨物出口應退增值稅50萬元,,這種情況下,同一個企業(yè),,既有征稅的也涉及退稅的,,稅務機關為了征管方便,就直接將需要退稅的50萬元抵頂了內銷環(huán)節(jié)的應納稅額,,也就是說,,該企業(yè)最終只需要繳納50萬元的增值稅就可以了。但是,,內銷環(huán)節(jié)涉及的稅額是100萬元,,且這100萬屬于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因此,,我們要將實際繳納的50萬元和免抵的50萬元加在一起,,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
但對于計算出的期末留抵稅額,,不需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而是在計稅依據中進行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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