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老師
2019-08-16 17:26:21 665人瀏覽
兩者的區(qū)別如下:
1,、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案件結論和決定,而裁定主要是解決程序問題如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裁定,,是適用裁定解決程序問題,。
2、在一個案件中,,發(fā)生法律效力并被執(zhí)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3,、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xiàn)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陬^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4,、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5日,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不服第一審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而不服第一審刑事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5日,。
明天的你會感激現(xiàn)在拼命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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