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3月5日,,甲因急需生意周轉資金,遂以該房屋抵押向同鄉(xiāng)丙借款500萬元,,雙方簽訂了借期6個月的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3月8日,丙將500萬元匯入甲的賬戶,。3月10日,,雙方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時,,丙方知曉該房屋上存在乙的居住權,,遂要求甲另外再提供一份擔保。甲于是找到好友丁和戊,,請求2人為其向丙提供擔保,。3月16日,丙與丁,、戊簽訂保證合同約定:如果甲到期未能還款,,則由丁、戊2人承擔返還本金的保證責任,。其余事項未進行約定,。
8月9日,甲因車禍離世,,其子己繼承了上述房屋,。8月20日,己將繼承的房屋登記到自己名下,。借款到期后,,丙因追討欠款與丁、戊,、己發(fā)生糾紛,。
請結合上述案情并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下列關于乙所享有的居住權性質,、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乙的居住權屬于財產權,,可以抵押,,也可以繼承
B、甲為乙設立的居住權因未約定居住權期限,,故乙若未再婚即可終生居住
C,、乙的居住權屬于支配權,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轉讓他人
D,、乙的居住權屬于用益物權,具有對世性
E,、甲為乙設立的居住權附有解除條件
正確答案:B,D,E
答案分析:(1)選項ACD: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為滿足生活居住需要而對他人的住宅及其附屬設施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不得轉讓,、繼承;(2)選項B:居住權的期限可由當事人在居住權合同中約定或者在遺囑中確定,,若合同或者遺囑未對居住權期限予以明確,,則推定居住權期限為居住權人的終生;(3)選項E:甲與乙約定乙若再婚,,則居住權消滅,,屬于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2.下列關于涉案房屋物權變動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p>
A,、3月5日,,丙對房屋的抵押權設立
B、8月20日,,己自登記完成時取得繼承房屋的所有權
C,、1月6日,乙的居住權于合同簽訂時設立
D,、8月9日,,己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
E、1月10日,乙的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正確答案:D,E
答案分析:(1)選項A: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3月10日)設立,;(2)選項BD: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8月9日)發(fā)生效力,;(3)選項CE: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1月10日)設立,。
3.下列關于丙,、丁、戊間保證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p>
A,、丁,、戊須以各自的全部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B、丙在甲沒有償還借款時,,可任意選擇丁或戊,請求其代甲清償借款
C,、若丁代甲清償了全部借款,,則可以向戊進行全部追償
D、丙僅在甲沒有償還借款時,,方可請求丁或戊代甲清償所欠借款
E,、丁、戊對甲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1)選項A:根據(jù)民法相關規(guī)定,,保證人原則上應以其全部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2)選項BD:①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②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丁、戊)享有先訴抗辯權,。因此,,作為債權人的丙應先實現(xiàn)抵押權,之后就債務糾紛進行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方可請求丁、戊承擔各自的保證責任,。(3)選項C: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未對相互追償作出約定且未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但是各擔保人在同一份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不是全部),。(4)選項E: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本題中明確約定僅對本金提供保證,,不包括利息等其他債務,。
4.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己繼承房屋的法律效果有( ?。?。
A、己取得帶有居住權和抵押權負擔的房屋所有權
B,、丙仍可以對房屋行使抵押權
C,、丙對房屋的抵押權當然消滅
D、乙仍可以繼續(xù)在房屋中居住
E,、乙對房屋的居住權當然消滅
正確答案:A,B,D
答案分析:(1)選項BC:抵押權消滅的條件:主債權消滅,、抵押權實現(xiàn)、抵押財產因不可歸責于任何人的事由而滅失,、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2)選項DE:居住權消滅的法定條件: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

姜老師
2023-11-17 17:01:14 1759人瀏覽
對世權,是指能夠請求不特定的一般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如人格權 ,、身份權,、物權 、知識產權等,。在對世權關系中 ,,權利主體是特定的 ,而義務主體是權利主體之外的 ,、不特定的 一切人,。義務主體所負義務的 內容是對他人權利的容忍 、尊重和不侵擾 ,,表現(xiàn)為不作為 ,。
舉個例子,你的水杯是你的所有權,,你用它來喝水是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來實現(xiàn)的權利,,任何人都對你的水杯有不侵犯的義務。那么居住權也是一樣的道理,,居住權只屬于居住權人一人,,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對人權,,僅能請求特定的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如債權,債權人只能對合同的相對人(債務人)主張償還的權利,。
相關答疑
-
2025-03-27
-
2025-03-27
-
2024-10-14
-
2024-10-08
-
2024-10-08
您可能感興趣的稅務師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