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擔保債權同時有物與人的擔保,如何行使擔保權,?
老師,,這個答案沒理解,,麻煩解說下
5,、你的答案 :未作答
戊公司的抗辯理由(1)成立,。根據(jù)規(guī)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
問題來源:
(5)戊公司的抗辯理由(1)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于老師
2019-08-03 16:12:09 805人瀏覽
該項債權上存在兩個擔保,,一個是丙公司自己提供的以其一臺價值40萬元的車輛抵押擔保,,一個是戊公司作為保證人提供的保證。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本題中,,丁公司與丙,、戊公司未約定行使擔保權利的順序,兩項擔保中有一項是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價值40萬元的車輛),,所以應該先實現(xiàn)對汽車的抵押權,,不直接要求戊公司承擔保證責任。戊公司的抗辯理由(1)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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