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二)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wù)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預繳的太多了)

馬老師
2020-09-01 15:41:19 4727人瀏覽
舉個小例子,比如李某在一個學校和一個會計師事務(wù)所分別任職受雇,,則這就是從兩處取得綜合所得,。
李某在這兩處取得的所得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還超過了6萬元,那么就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哦~
如果您仍有困惑歡迎繼續(xù)交流~祝您備考順利,!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guān)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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