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第2單元 信息披露
考點7:虛假陳述(★★★)(P294)
2.誰來賠,?
賠償責任人 |
歸責原則 |
信息披露義務人 |
無過錯責任:只要存在虛假陳述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即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1)發(fā)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020年調(diào)整) (2)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 (3)證券服務機構 |
過錯推定責任:與發(fā)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
【提示】發(fā)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1)行政責任——監(jiān)管機關有證據(jù)證明其有組織、指使行為才能要求其承擔責任,;(2)民事賠償責任——過錯推定責任,。
【例題·單選題】證券監(jiān)管部門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1年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過程中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并對投資者造成經(jīng)濟損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長。根據(jù)證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乙就甲公司虛假陳述行為所致投資者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6年)
A.無論乙有無過錯,均須承擔賠償責任
B.只有當投資者證明乙有過錯時,,乙才承擔賠償責任
C.乙須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D.無論乙有無過錯,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C
【解析】乙是發(fā)行人的董事長,,應承擔的是“過錯推定責任”,,即要求乙“自證清白”。

邢老師
2020-05-26 14:35:02 3710人瀏覽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發(fā)行人,、收購人、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還包括對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有重要影響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存在虛假陳述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即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上市公司被問責了,,甲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先承擔100%責任的~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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