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方式會更劃算嗎,?舉例說明→
春節(jié)將至,,很多小伙伴都收到了年終獎,。根據(jù)現(xiàn)行政策,,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計稅方法可供選擇。究竟哪種計稅方法更劃算呢,?一起來看,! 如果還想獲取更多有關會計實操的精彩內(nèi)容,那就要多多關注東奧會計在線實操就業(yè)頻道呦,。
計稅方式
居民個人取得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也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該政策延續(xù)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主體為居民個人,。
舉例說明
2024年,小張共取得工資薪金所得240000元以及全年一次性獎金36000元,。假設小張可扣除的“三險一金”為2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兩項為48000元。小張應如何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
如果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第一步,,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240000+36000-60000-24000-48000=144000元;第二步,查找適用稅率,。從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中,,查找144000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2520;第三步,,計算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稅額,。144000×10%-2520=11880元,。小張全年應繳個人所得稅11880元。
如果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第一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轉換成月獎金收入,。36000÷12=3000元;第二步,查找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從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中,,查找3000元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shù)為0;第三步,,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36000×3%-0=1080元;第四步,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240000-60000-24000-48000=108000元;第五步,,查找工資薪金適用稅率。從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中,,查找108000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2520元;第六步,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額,。108000×10%-2520=8280元;第七步,計算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稅額,。1080+8280=9360元,。
比較后可知,小張選擇單獨計稅繳納稅款較少,,可以選擇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減輕稅負,。
溫馨提示:年度匯算期間,您可以登錄個稅App,,利用個稅App自動填報功能,,分別選擇按合并計稅、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比較后,根據(jù)自身情況確認選擇,。
熱點問答
1.取得的季度獎,、半年獎等可以視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答:不可以。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一筆年終獎分別在年初和年末發(fā)放,可以合起來算作“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答:不可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獎金不能合并為一次,。
3.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確定所屬期
答: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哪個年度發(fā)放就屬于哪個年度。
年度匯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匯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qū)間內(nèi)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fā)生的符合條件或規(guī)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例如某單位發(fā)放2024年年終獎:
如果2024年12月發(fā)放就屬于2024年度的收入,可在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期間(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或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如果2025年1月發(fā)放就屬于2025年度的收入,,可在2025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期間(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或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政策來源于:天津稅務公眾號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nèi)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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