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考點27:票據(jù)權(quán)利的行使
(一)期限
提示承兌期限 |
提示付款期限 |
對出票人,、承兌人票據(jù)權(quán)利的消滅時效 |
對一般前手的追索權(quán) |
|||
首次追索 |
再追索 |
|||||
銀行匯票,、見票即付的商業(yè)匯票 |
× |
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nèi) |
出票日起2年 |
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
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
|
商業(yè)匯票 |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 |
到期 日前 |
到期日起10日內(nèi) |
到期日起2年 |
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
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
商業(yè)匯票 |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 |
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nèi) |
到期日起10日內(nèi) |
到期日起2年 |
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
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
銀行本票 |
× |
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 |
出票日起2年 |
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
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
|
支票 |
× |
自出票日起10日內(nèi) |
出票日起6個月 |
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
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
【提示】逾期提示付款,、逾期提示承兌的,,喪失對一般前手的追索權(quán),。
(二)付款人的形式審查義務(wù)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時,應(yīng)當(dāng)審查匯票背書的連續(xù),,并審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或者有效證件,。

于老師
2019-09-01 10:23:57 2153人瀏覽
見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匯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付款人予以承兌或者拒絕承兌后,以承兌日或拒絕承兌證書作成之日為基礎(chǔ),,經(jīng)計算而確定到期日,。
1個月是指要在出票日起1個月內(nèi)提示承兌,然后根據(jù)承兌日確定到期日,。
例如,,1月10日,甲向乙簽發(fā)一張見票后1個月定期付款的匯票,,要在1個月內(nèi)提示承兌,,假如1月15日提示承兌,自1月15日起1個月匯票到期,,所以到期日是2月15日,,到期日(2月15日)起10內(nèi)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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