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可以對不同人員承擔什么責任給一個總結嗎,?
問題來源:
(1)針對非審計業(yè)務,,會計師事務所無須安排實施項目質量復核。
(2)項目合伙人應當對項目質量復核的實施承擔總體責任,。
(3)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合伙人的晉升建立和實施質量“一票否決”制度,要求執(zhí)業(yè)有重大質量問題的人員,短期內禁止被提名晉升為合伙人,。
(4)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周期性地對已完成的項目進行檢查,在每個周期內,,每個項目合伙人至少選擇一項已完成的項目進行檢查,,檢查周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5)因會計師事務所具有適當勝任能力和權威性的人員不足,,出現不同合伙人在同一年度項目之間進行交叉復核的情況,,針對該情況要求取得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和業(yè)務主管合伙人的批準,并至少每年重新評估和批準一次,。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BC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內容是否違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yè)務質量管理》和《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2號——項目質量復核》的相關規(guī)定。如違反,,簡要說明理由,。

陳老師
2022-08-23 17:23:43 1529人瀏覽
1.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如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或者同等職位的人員)應當對質量管理體系承擔最終責任,。
2.項目合伙人對項目管理和項目質量承擔總體責任,。
3.項目質量復核人員仍然應當對項目質量復核的實施承擔總體責任。
4.會計師事務所所有人員都對其執(zhí)行業(yè)務的質量承擔責任,,或者對其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所執(zhí)行工作的質量承擔責任,。
5.會計師事務所的領導層對質量負責,并通過實際行動展示出其對質量的重視,。
6.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指定專門的合伙人(或類似職位的人員)對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承擔責任,。
7.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指定專門的合伙人(或類似職位的人員)對質量管理體系特定方面的運行承擔責任。
主要就是以上這些,,以上最重要的還是前三項,。
臨近考試,學習壓力可能會比較大,,一定要放松心態(tài),,安心備考,老師是您堅實的后盾,加油~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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