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刪除已經歸檔的替代審計程序的原審計工作底稿
這里是不是考慮那個歸檔期間事務性工作,不涉及得出新的結論,,所以不能刪除,還是從什么方面考慮不能刪,。
問題來源:
ABC會計師事務所的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多家被審計單位2019年度財務報表。與審計工作底稿相關的部分事項如下:
(1)A注冊會計師將甲公司紙質審計工作底稿經過電子掃描后存入審計檔案,,同時將紙質工作底稿一并歸檔,。
(2)A注冊會計師將乙公司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后,獲知乙公司將于2020年5月清算并注銷,,認為無須保留與乙公司相關的審計檔案,,決定銷毀,。
(3)A注冊會計師在丙公司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后,,收到丙公司管理層寄回的書面聲明原件,與已歸檔的傳真件核對一致后,,直接將其歸入審計檔案,。
(4)A注冊會計師發(fā)現(xiàn)繼續(xù)執(zhí)行丁公司審計存在重大困難,于2020年1月15日中止了審計業(yè)務,,因此未將審計工作底稿歸檔,。
(5)A注冊會計師在歸檔期間發(fā)現(xiàn)戊公司有一筆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存在意見分歧,,立即組織專家進行咨詢,并根據最終結果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了補充,。
(6)A注冊會計師在出具戌公司2019年度審計報告日后,,年度報告公布日前收到一份應收賬款詢證函回函,確認金額無誤后將該回函歸入審計工作底稿,,同時刪除替代程序的原審計工作底稿,。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于老師
2020-10-08 15:36:29 2168人瀏覽
是說我們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前一定要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
那么現(xiàn)在已經出具報告了,,在歸整審計工作底稿時收到了一份回函,說明在執(zhí)行工作的時候沒有收到這份回函,,注會是采用的替代審計程序,,審計報告就是根據替代程序出具的,如果現(xiàn)在把該工作底稿刪除了,,那么我們得出的結論就沒有對應的底稿了,,就缺乏相應的依據了,所以不能刪除,。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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