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題第二問,,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應交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算中,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不是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嗎,?為什么要在計算應交企業(yè)所得稅時減去,虧損合同確認預計負債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是貸所得稅費用嗎,?為什么還要在計算應交所得稅時加上,?不是很明白應交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算
問題來源: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20年度實現利潤總額5330萬元,,在申報2×2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時涉及以下事項:
(1)甲公司與乙企業(yè)簽訂了一項租賃協(xié)議,,將其原先自用的一棟寫字樓出租給乙企業(yè)使用,,租賃期開始日為2×20年3月31日。2×20年3月31日,,該寫字樓的賬面余額為50000萬元,已計提累計折舊10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42000萬元,,甲公司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假定轉換前該寫字樓的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等,,稅法規(guī)定,該寫字樓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0,。2×20年12月31日,,該項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41000萬元。
(2)11月21日,,購入丙公司股票30萬股,支付價款240萬元,,將其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的價格為9元/股,,稅法規(guī)定,,上述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均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在處置時計入處置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3)12月,甲公司按規(guī)定對某虧損合同確認了預計負債160萬元,,按稅法規(guī)定,計提的預計負債在相關損失實際發(fā)生時允許稅前扣除,。
(4)2×20年度取得國債利息收入60萬元,,因環(huán)境污染被環(huán)保部門罰款100萬元,,因未如期支付某商業(yè)銀行借款利息支付罰息10萬元。
(5)2×20年年初的暫時性差異及本期暫時性差異轉回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
|
期初 |
本期轉回 |
期初 |
本期轉回 |
存貨 |
800 |
500 |
|
|
固定資產 |
1200 |
700 |
|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
|
200 |
200 |
暫時性差異合計 |
2000 |
1200 |
200 |
200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余額 |
500 |
|
50 |
|
對上述事項,,甲公司均已按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進行了處理,預計在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于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假設除上述交易或事項外,,沒有其他影響企業(yè)所得稅核算的因素,。
要求:
甲公司2×20年度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余額132.5-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50)-(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240-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500)=342.5(萬元),。
甲公司2×20年度應確認的所得稅費用=1000+342.5=1342.5(萬元)。
或:甲公司2×20年度應確認的所得稅費用=(5330-60+100)×25%=1342.5(萬元),。
龔老師
2021-05-26 17:00:48 5179人瀏覽
所謂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未來轉回該暫時性差異時應當納稅調整,,但對于本年來說是納稅調減的
對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則相反,,未來轉回該暫時性差異時應當納稅調減,但對于本年來說應當納稅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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