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中業(yè)主本人的工資為什么不能扣除,?
不允許扣除的范圍中不是沒有業(yè)主本人的工資嗎,?業(yè)主本人的工資不屬于與經營有關的合理支出?請老師幫忙解答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C,D
答案分析:選項A:個體工商戶向其從業(yè)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jù)實扣除。
常老師
2020-08-23 18:53:31 5623人瀏覽
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既然扣除費用扣除標準6萬元,,那么業(yè)主工資就不得再扣除了,。
相關的知識點在輕一344頁(二)的第2點,您參考學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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