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七: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銷售應稅行為的,,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提示】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銷售結算方式 |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直接收款 | 不論貨物是否發(fā)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 | 發(fā)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
賒銷和分期收款 | 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
預收貨款 | 貨物發(fā)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 | 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fā)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
銷售應稅勞務 | 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
視同銷售 | 貨物移送的當天 |
(2)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3)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4)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規(guī)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5)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6)納稅人發(fā)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行為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7)納稅人進口貨物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span>
(8)增值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天,。
下列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銷售貨物的,,為發(fā)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B.納稅人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C.納稅人進口貨物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D.納稅人發(fā)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為收到銷售款的當天
【答案】D
【解析】納稅人發(fā)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相關試聽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