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基礎考點: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
【內(nèi)容導航】:
(一)可能產(chǎn)生的不利影響
(二)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前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yè)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四節(jié)與審計客戶發(fā)生人員交流的內(nèi)容。
【知識點】: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
(一)可能產(chǎn)生的不利影響
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最近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產(chǎn)生不利影響,。
【解讀】
審計項目組成員最近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一般是針對審計項目組成員加入會計師事務所之前的期間,。如圖22-13所示:
在上圖22-13中,,如果ABC事務所擬承接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yè)務,審計項目組成員在2014年度財務報表涵蓋期間擔任上述職位是被禁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將此類人員分派到審計項目組,。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擔任上述職位,則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對獨立性產(chǎn)生不利影響,。
(二)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前
評價不利影響存在與否以及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該成員在客戶中曾擔任的職務;
2.該成員離開客戶的時間長短;
3.該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的角色。
【解讀】在審計實務中,,一般來說,,如果該成員在審計客戶中擔任管理人員的角色,離開審計客戶的時間只是數(shù)個月至兩年間,,對獨立性會產(chǎn)生較大的不利影響,。言外之意,如果該成員離開審計客戶的時間已經(jīng)兩年以上,,則一般認為對獨立性產(chǎn)生的不利影響較小,,甚至可以不用考慮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這需要注冊會計師進行職業(yè)判斷,。
防范措施包括復核該成員已執(zhí)行的工作等,。
責任編輯:roroao
- 上一篇文章: 2015《審計》基礎考點:臨時借調(diào)員工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