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距離我們越來越近,,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順利通過考試,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經(jīng)濟法》:抵押擔保的范圍。
知識點:抵押擔保的范圍
1.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擔保物權(抵押,、質押,、留置)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chǎn)和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費用,。
提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2.抵押物范圍
(1)抵押物登記記載的內(nèi)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不一致的,,以登記記載的內(nèi)容為準。
(2)抵押物所有人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提示:第三人與抵押物所有人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對共有物享有的份額,。
(3)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
提示:抵押物與其從物為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所有時,,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從物,。
3.物上代位性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chǎn)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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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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