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人壽保險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更新時間:2023-05-22 13:41:45 查看全文>>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人壽保險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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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審核的基本規(guī)定有: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3.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特殊規(guī)定:
1.買賣合同: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3.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特殊規(guī)定:
1.買賣合同: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審核的特殊規(guī)定:
1.買賣合同: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采用以物易物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金額合計數計稅貼花。
2.承攬合同: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
(1)“真委托”: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和原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費及輔料費的加工合同。
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費的合計數按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原料不計稅貼花,。
(2)“假委托”: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就全部金額計稅貼花,。
印花稅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特殊規(guī)定:
1.買賣合同: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2.承攬合同: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
印花稅稅率的審核有:
1.租賃合同、倉儲合同,、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證券交易稅率為1‰,。
2.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稅率為0.5‰,。
3.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稅率為0.3‰。
4.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稅率為0.05‰,。
5.營業(yè)賬簿稅率為0.25‰。
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并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是:
1.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
2.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
3.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
4.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和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
正向列舉四類經濟憑證:書面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證券交易,。
印花稅征稅書面合同有:
1.買賣合同
(1)包括出版單位與發(fā)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和音像制品的征訂憑證,如訂購單,、訂數單等,。
(2)對發(fā)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買賣合同征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3)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
2.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3.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印花稅征稅范圍的審核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和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
正向列舉四類經濟憑證:書面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證券交易。
(一)書面合同
1.買賣合同
(1)包括出版單位與發(fā)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和音像制品的征訂憑證,,如訂購單、訂數單等,。
(2)對發(fā)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買賣合同征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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