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收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入業(yè)務的依據,。為確保收款憑證的合法,、真實和準確,出納人員在辦理每筆現金收入前,都必須首先復核現金收款憑證,要求認真復核以下內容。
(1)現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是否正確�,,F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應為編制收款憑證的當天,不得提前或推后,。
(2)現金收款憑證的編號是否正確。有無重號,、漏號或不按日期順序編號等情況,。
(3)現金收款憑證記錄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準確,其摘要欄的內容與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yè)務內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
(5)復核收款憑證的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是否一致,。原始憑證大小寫金額是否相同,有無印章,。
(6)復核收款憑證“附單據”欄的張數與所附原始憑證張數是否相符。
(7)收款憑證的出納,、制單,、復核、財務主管欄目是否簽名或蓋章,。
1. 現金付款憑證的復核
現金付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支付業(yè)務的依據,。出納人員對之應進行認真、細致的復核,其復核方法及基本要求與現金收款憑證相同,。山納人員在復核現金付款憑證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收付業(yè)務,只填制付款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如將當日營業(yè)款送存銀行,制單人員根據現金解款單(回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借方賬戶為銀行存款,貸方賬戶為現金,不再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發(fā)生銷貨退回時,如數量較少,且退款金額在轉賬起點以下,需用現金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不得以退貨發(fā)貨票代替收據編制付款憑證。
(3)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遺失,應取得原簽發(fā)單位蓋有有關印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名稱,、金額,、經濟內容等,經單位負責人批準,方可代替原始憑證。
2. 現金收付憑證的審核
現金收付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主要有:從銀行提取現金時簽發(fā)的現金支票存根;現金存入銀行時填寫的送款單;零星小額銷售的發(fā)票(副本);職工預借差旅費以及基層單位借支備用金的借據;收進職工交款的收據(副聯)等,。記賬憑證的現金收款憑證和現金付款憑證。所有現金收付憑證都要進行認真的核對:
(1)審核現金收付是否符合現金管理制度規(guī)定,。
(2)審核經濟業(yè)務是否真實,有無批準人、經辦人簽章,。
(3)進行原始憑證技術性審核,即規(guī)定項目是否填寫齊全,數字是否準確,手續(xù)是否完備,。
財會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收付原始憑證編制現金收付記賬憑證。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辦理現金收付業(yè)務,并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表示款項已經收付,并據以登記賬簿,。
為了避免重復編制記賬憑證和重復記賬,,從銀行提取現金或將現金送存銀行時,只編制以貸方為主的付款憑證,,據以收付款和記賬,。例如,現金存入銀行時,,編制現金付款憑證,,作會計分錄為:
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現金”賬戶;從銀行提取現金時,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作會計分錄為:借記“現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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