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問題2】丁是否因接受玉石抵債取得玉石的所有權,?簡要說明理由,。
【回答】丁取得玉石的所有權,。因為甲向丙無權處分玉石,,知情的丙不能主張善意取得玉石的所有權,;丙以其無權處分的玉石向丁抵債,,丁受領該玉石時對丙無權處分不知情且無重大過失,,屬于善意第三人,,玉石以合理價格轉讓并完成交付,丁有權主張善意取得該玉石的所有權,。

王老師
2022-08-24 11:33:44 818人瀏覽
本題中乙和丁享有所有權的時點是不一樣的哈,乙取得所有權后,,甲向丙轉讓屬于無權處分,,丙轉給丁,丁因善意取得,取得玉石的所有權,,此時,,乙就喪失了對玉石的所有權哈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考試順利通過,,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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